电影理论知识总结(4)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11)电影作者论
特吕弗等人提出,认为不是所有导演都能称为“作者”。具备电影作者论资格所拍的电影才是“作者电影”。法国新浪潮主要人物:特吕弗、戈达尔、夏布洛尔。作者政策要求电影像小说、音乐、绘画一样是一个人的作品,电影作家的作品——即导演个人的作品。此理论产生广泛的影响。其作者资格条件如下:
①在一批影片中体现出导演个性和个人风格特征,把个人的东西带入题材,导演不是一个执行者。
②影片应具有某种内在涵义,是后天形成而非先前存在的。
③电影作者是对电影制作全面控制的人,无导演、编剧的区分。戈达尔、特吕弗、安东尼奥尼、费里尼、希区柯克等人是电影作者代表人物。此理论确定美国一批导演的作者地位,其电影为作者电影。作者论的实质:强调电影导演是主要创作人和最终定稿人。判定依据是导演对作品的控制。作者电影与类型电影相对,也称艺术片。(12)巴赞、克拉考尔的写实主义和物象至上主义
(与爱因汉姆的技术主义、画面至上相反)
※ 巴赞理论:巴赞的长镜头理论,是美国理论界对巴赞观点的非严格的概括(主要指巴赞对景深镜头的赞赏)。
#长镜头:单个镜头达到一定长度,也叫单长镜头。包括变焦、景深长镜头。长镜头理论与蒙太奇理论是相对的理论。长镜头理论强调单个镜头内部的表现力(连接表现力),运动、景深、变焦。
#蒙太奇禁用原则(属巴赞的影像本体论):若一个事件主要内容要求两个和多个动作元素同时存在,蒙太奇被禁用。否则,蒙太奇远非电影的本性,而是对其的否定。
#长镜头的本体论立场(客观的)、美学立场(倾向性)提出此理论的社会背景是因为:①电影在技术上的一系列发展,胶片、镜头的改变,提高了单个镜头的内容质量和容量;
②移动摄影更加灵巧多变,大大丰富了单个镜头的镜头内变化。长镜头理论贡献:开掘了一种新的审美表现手段,提高了人们对电影镜头内部空间的复杂构成的自觉性。
#影像本体论:由巴赞在1945年《摄影影像本体论》中提出。他提出影像基本特征:由机械作用产生的摄影影像与客观中的被摄物等同。摄影影像独特性在于其本质上的客观性,它产生了被摄物体的本体,它就是被摄物的原形。理论根据:①摄影有不让人介入的特权;
②人具有用逼真模拟物代替外部世界的愿望,即排除人在外,单靠机械再现原物的需要。
影像具有令人信服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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