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武侠江湖中的法律与道义(2)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东吴大学今天已不存在,但在当时的中国绝对是高校之翘首,“北朝阳、南东吴”之地位不亚于今天的北大、清华。1900年,东吴大学由基督教监理会在苏州创办,是中国第一所西制大学。1915年,东吴大学法学院在上海昆山路中西书院原址成立,初称东吴大学法科,1927年改为东吴大学法律学院,1935年又改为东吴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惟一系统讲授英美法的学院,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世界上最优秀的比较法学院之一。
20世纪30年代至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六位中国籍法官,都是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东吴大学在上海的法学院并入华东政法学院,但学籍档案归属在原东吴大学校址办学的江苏师范学院(今苏州大学)。2000年苏州大学百年校庆前夕,金庸曾为母校题贺词:“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季札伍员陆逊范仲淹皆吴人中之可法者也。”
法科插班的查良镛,撰写的法科论文获得国际法权威重视。从时间上来看,虽然查良镛仅以插班生的身份进入东吴大学法学院研习,但在那个战争动乱的年代,能够进入大学学习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何况他选修的还是难度较大的国际法。从学习的经历和结果来看,查良镛的第一学历当然属于法学。插班学习期间,查良镛对当时国际法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时年日本已经在侵华战争中投降一年有余,可是关于日本对华赔偿的问题久拖未决。查良镛就此发表了一篇《日本赔偿问题》的论文,分别从为什么日本要赔偿、应该赔偿多少、中国实际上能得多少、目前问题的症结等四个部分,论证了二战后日本对中国的赔偿问题,最后还代表中国对战争赔偿问题提出了三点主张。
《日本赔偿问题》一文,虽然篇幅不长,但逻辑严密、结构清晰、论证有力、针对性强,对一个法学院插班生而言无疑是非常难得的。该文原刊于《半月新闻(杭州)》创刊号(1947年),后收录于苏州大学法学院成立一百周年的纪念文集《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11至214页)。1949年11月,已经走上新闻编辑岗位的查良镛,在《大公报》上发表长文《从国家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这是他正式发表的第一篇国际法论文,为新中国政府继承前政府在海外产权找到了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后来查良镛又不断有此类文章发表,并引起当时在东京的中国国际法权威人士梅汝璈的赏识。
金庸武侠小说故事的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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