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需要“阅后即焚”吗?(6)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极其便捷易用(相比于Facebook和Instagram尤甚),重视隐私(最小化产品原型只包括点对点发送模式),且全然不会产生信息冗余(阅后即焚,顾名思义)。把这些产品特质与前面那些元祖通信产品的特性对比一下,是不是很眼熟?
说到底,从互联网技术迭代的历程来看,“阅后即焚”压根就不是什么前所未见的技术理念——就某种意义来说,它更像是发掘整理了ARPANET(阿帕网,Internet的前身)时代的早期技术,经过重新排列组合,在移动互联网服务尚未完善的间隙,掘到了第一桶金。
不仅如此,除了“技术理念并不先进”这个因素,之所以“阅后即焚”作为产品理念并没有对社交网络乃至互联网造成预期中的颠覆,更关键的一点在于,这种源自Web1.0时代、把计算机网络等同于电话线的陈腐观念,恰恰背离了一条Web2.0时代的核心共识:
互联网不会轻易遗忘。
不可否认,从拨号上网进入我们的视野开始,“互联网能否留下记忆”就成了摆在所有人面前的现实问题。抱持反对意见的当事人,能轻而易举地列出一大堆论坛回档、网站关闭、丢失个人信息的例证。但拔掉网线、清空服务器硬盘,“互联网的记忆”是否会就此终结?
2003年,著名美国歌手兼演员芭芭拉·史翠珊递出一纸诉状,以“侵犯隐私”的名义,将摄影师肯尼思·阿德尔曼以及图片分享平台Pictopia.com送上被告席。值得注意的是,在发起诉讼之前,这张“侵犯隐私”、被淹没在12000张海滩摄影当中的史翠珊住宅航拍照片仅仅被下载过6次(其中还有2次来自史翠珊的律师),但在发起诉讼之后的一个月里,Pictopia网站的访问量直接突破了42万,互联网上到处都是那张史翠珊住宅的照片——这一后来被称做“史翠珊效应”的事件也从侧面佐证了“互联网不会轻易遗忘”。
即便服务器的硬盘数据荡然无存,只要互联网本身没有彻底崩溃,利用缓存页面、用户脑中的回忆以及保存在个人硬盘上的本地文件,在物理层面上复原被湮没的互联网记忆并不困难。
再考虑到从1995年到2021年,不到30年的时间里,全球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已经从1600万增长到了51.68亿,65.6%的世界人口通过互联网彼此相连,这种在宏观层面上已构成人类共同体经验、彻底实现哈布瓦赫“集体记忆”概念的互联网记忆是否还能被轻易“遗忘”,答案不言而喻。
此外,除了互联网用户个人记忆汇聚而成的“集体记忆”疆域,数字化层面的记忆性,在很久之前就拉开了序幕——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无疑是来自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的Wayback M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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