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迷途(7)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为什么美国基于自利原则的平衡政治及自由市场又是成功的?
因为开国者们比经济学家更务实地建立了一套出色的宪政体系。美国的历史叙事,从五月花号开始。但是,建立了宪政后,美国才有完整的一以贯之的历史叙事。
什么是宪政?
有人认为,宪政捍卫大多数人的利益。其实不是。宪政是维护“真理”——公平正义,避免个人独裁,也避免民主引发的多数人的暴政。宪政保护的公平正义是不允许通过“多数人投票”推翻的,只能是罗尔斯式正义——不论出生,一视同仁。不得不说,这种表述也容易被贬斥为精英主义。
比如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原文是:“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意思是,国会不能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立法的方式,剥夺个人以上三大自由。
正是有了宪政,美国两党不管怎么斗争,“三权”不管怎么斗,政治家、金融家、企业家、知识分子、工人、选民怎么按照自利原则竞争,最终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趋于一致,结出令人称赞的善果。在公平正义的制度下(注意前提条件),政治斗争,舆论斗争,意识形态斗争,都是进步的。
其实,斯密早在《道德情操论》中就指出:“每一个人,只要他不违背正义的法律,就有完全的自由按自己的方式追求他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同任何其他的人或其他阶层的人相竞争”【3】。
但是,最近半个世纪,正义的法律正在遭受挑战。
03 政治危机
近半个世纪,尤其是最近20年,美国的宪政遭遇挑战。从制度层面看,可以界定为宪政危机。若有耸人听闻之嫌,可解释为政治制度危机。一旦公平正义的制度被破坏,依据自利原则的政治道路定将误入歧途。
这是为什么?
主要原因是,美国宪法忽略了近半个世纪的两大新变化:一是金本位货币转向信用货币;二是贸易全球化转向金融全球化。
先看信用货币。
在宪政体系下,美国各派势力相互斗争,最终设计形成了权利分散的美联储。美国宪法将货币发行权赋予国会,具体的货币决策则采取精英原则,由主席及委员独立决策,不受白宫及任何个人的干预。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8款明确规定:“铸造货币,调节其价值,并厘定外币价值”。美国宪法并未对美联储提出约束,也没有对政府的财政赤字货币化融资提出约束。在金本位时代,货币发行受硬约束,美联储体系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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