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20)
2023-04-28 来源:飞速影视
2.制作《受案登记表》。严格按照《受案登记表》的填写要求,对各填写项认真填写并向事主出具《受案回执》。
3.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远程勘验工作记录》等电子勘验报告。根据案件情况,由网安部门对事主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初步勘查,发现涉案线索后应依法提取带回公安机关进行细致勘验检测,及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远程勘验工作记录》,内容应包括:提取、固定事主手机中的涉案短信、邮件、通话记录及被植入的恶意程序等信息;提取、固定事主电脑被植入木马等恶意程序等涉案信息;对事主被骗过程中所的挂马网站进行远程勘验,提取、固定涉案网站的域名、IP、伪造文书信息及木马等恶意程序等信息。
(二)初查、立案阶段
1.调取事主通话记录单。根据事主提供的与诈骗人员通联的电话号码,向所属三大通讯运营商调取事主被骗期间的电话记录单,内容应包括起止时间、通话时长、主或被叫、对方号码、通信类型等全部与之相关的通联信息。
2.调取事主个人涉案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根据事主提供的转账账户,向所属的银行调取开户信息、案发期间的交易明细等。
3.调取事主转账目标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通过对事主被骗账户交易明细的梳理,确定被骗款项转入账户,并调取该账户的交易明细及开户信息;同时,根据该笔被骗钱款的流向,顺次查询调取相关交易明细,反映该笔被骗钱款被多次转账并最终提现的完整过程,形成完整的资金流。
4.对涉案转账用银行卡信息人员查找取证,制作询(讯)问笔录。根据涉案钱款资金流向的查证,对涉案的转账、提现银行卡的开卡人员进行查找,在制作询(讯)问笔录时,要以开卡时间、开卡目的、使用情况、出售情况、收卡人信息等为问话重点。
5.将事主被骗时使用的涉案手机、电脑送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对事主手机内的涉案短信、、通话记录等提取固定;对事主用于网银转账的电脑进行鉴定,对其中网银账户登录及操作过程进行固定,同时通过技术溯源查找、确定接收事主转账的银行账户使用网银登录时的IP地址、网转设备MAC码等。
6.关联调取涉案转账卡日常刷卡记录,查找确定“试卡用” POS机,进而确定持有人员身份信息并查找取证。通过对涉案转账用银行卡的日常交易记录进行梳理,梳理核对出该银行卡短期内多次小额存取的记录,对存在测试银行卡安全性的记录进行溯源,到POS机发放公司调取相关数据,并通过登记信息确定持机人员真实身份信息,查获后制作笔录材料,确实存在涉案嫌疑的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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