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前科制度的废除只是时间问题?时代潮流不可逆!(2)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前科制度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再社会化,这不仅不利于当事人个体的自我发展,也有损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刑事政策的宽和性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和罪责程度较低的罪犯,尤其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未成年犯等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群体。
我国向来的思想传统是“同态复仇”。在原先没有法律秩序维持的社会,人们对待犯罪的方法便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种行为在法律维持的社会里已经比较少见了,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法院来解决。但是这种行为背后的思想却是流传至今的。具体体现为人们眼中的《刑法》就是一部专为惩治罪犯的法律,其目的是惩罚(即复仇)。
但是这种思想已经逐渐被时代抛弃。刑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刑罚本身,而是惩罚与预防犯罪的辩证统一。刑罚的目的通过其功能的发挥而实现。刑罚的功能是通过刑罚对犯罪人的惩罚,使罪犯得到相当的报应、谴责、改造、感化以及对被害人的安抚功能和对社会一般人的预防、威慑。即以一般预防为主要目标。前科制度明显与该思想相冲突,废除仅是时间问题。
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建立在一定的思想基础之上,而这些思想又是哲学精神的体现。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根本方式,运动和变化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大到宇宙,小到夸克,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和变化之中。这提示我们也应当用运动的观点去看待犯罪前科的人,他们也同世界的其他物质一样,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状态。
虽然前科制度能够时刻提醒当事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这是一种被社会否定的标签,这种特性本身就阻碍了当事人向积极方向的转变,反而适得其反。社会不应因其之前的犯罪行为而永久地固定对其否定性的评价,而是积极地创造条件促使其向有益于社会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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