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古时的道路交通行为规则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今天在中国所有城市乡镇,都普遍施行的其中一条道路交通行为规则,靠着这简单的三色灯,调节着无数车子和行人的来来往往,保证道路尽量通畅,给人们提供更安全点出行环境。
那么,在古时候没有红绿灯的时候,人们需要遵守哪些道路交通行为规则呢?
1.全凭自觉的四避原则
中国古时候的交通工具,可不比今天的种类少,像轿子、马车、骡子、马匹、驴等等,如此多的交通工具,再加上形形色色的路人,该怎样保证道路秩序呢?
在陕西的灵崖寺大殿左夏房里,有这样一块石刻,上面书有:“仪制令: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这就是说当时一般平民百姓要给当官的让路,年纪轻的给长者让路,轻装的车要给载重的车让路。“去避来”就是说出城的要给进城的让路。
在那个年代没有交通警察的,这个规则几乎是全凭“自己掌握”的,总之就是要有眼色一点,这儿说的是“避”,什么是避呢?就是设法躲开,可见“避”这个字眼中是透着那么一丝无奈的。
历史上,许多朝代都明确规定人们行路时要遵守“贱避贵”的规则,宋朝赵匡胤曾诏令详定内外群臣相见之仪,如“大小官员相遇于途,官级悬殊者即行回避,次尊者领马侧立,稍尊者分路行”。明朝也曾有详细规定,街市军民、做买卖及乘坐驴马行路者,遇见公侯、一品至四品官员过往,要立即下马让道;官员相遇于途,官阶较低的官员要采用侧立、回避等方式让道。清朝规定,军民等在街市上遇见官员经过,必须立即躲避,不许冲突。以上见诸于正史的“行路贱避贵”实例,反映出官员与官员之间、官员与庶民之间的等级。就其实质而论,我国古代交通行政关于等级的规定是阶级统治在交通上的表现。
在旧时人分三六九等,底层人士见到达官显贵、世家子弟风风火火而来,哪敢不避开呢,更有甚者,还需要在道路两旁一直跪着的。
至于其他三条,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这更多的是出于整个社会的礼仪道德要求:年少的给年长的让路,要人们尊敬长者,这个古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负担轻的让路给负担重的,则是考虑到现实与安全的需要,毕竟负担轻的比较好停下一点;离开的给到来的让路,这个一般发生在城门地带,也就是主人为客人让路人,显示着我们的待客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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