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提前下手购买股票,到案后还不承认!一宗内幕交易案定罪始末(2)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同时,办案人员还摸清了天穆公司收购的具体流程:
2013年底,天穆公司将上海一家公司作为并购标的,并对其进行初步筛查和分析。
经过多轮沟通、调查,双方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形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署备忘录,约定天穆公司收购对方公司70%的股权。
之后,双方就报价等进行磋商,并于8月5日签署意向书,天穆公司股票于8月6日停牌。
双方于9月11日签订收购相关协议,9月12日经过天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决议,并于9月15日对外公开。
2014年10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
证监会认定该资产收购属于重大事件,构成内幕信息,敏感期从2014年6月18日至9月15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天穆公司董事长沈建、董事会秘书等人。
只要“攻破”沈建,就可以打开该案的突破口。然而,此时沈建已经出国,无法获取其证言。这让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取证
搜集各项证据均指向马宏
面对无法取证的知情人和守口如瓶的马宏,检察官另起炉灶,着手搜集其他证据。
在检察官的攻势下,马毅、张鑫率先败下阵来。他们交代:案发前,马宏曾与二人约谈,特别叮嘱:“如果有人询问股票的事情,就说是向我借钱炒股,其他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马毅、张鑫在办案人员起初询问时,坚守和马宏订下的攻守同盟。
与此同时,检察官审查确认了马宏在信息敏感期的行踪和通话记录:
2014年6月19日,内幕信息形成次日,马宏与沈建等知情人参加了天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虽然此次会议没有讨论收购信息,但是马宏有可能通过知情人得知公司的收购计划。
在7月17日、7月24日、8月6日、9月6日等时间内,马宏与沈建频繁电话沟通。
6月26日至8月5日期间,马宏使用其个人公司员工马毅、张鑫名下证券账户购买天穆公司股票,金额分别为1590余万元和430余万元。
公司股票复牌后,马宏逐步将上述股票清仓,共获得收益490余万元。
此外,检察官还发现,为了筹集到足够多的资金,马宏还不正常地清仓多只股票,累积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
“这两个人和你非亲非故,在没有任何风控措施的情况下,你借给他们2000多万元炒股,合理吗?”“你也是多年老股民了,根据你以往投资记录,多是分散购买多只股票,这次怎么会集中全部资金购买一只股票?”……面对检察官提出的一系列问题,马宏还是咬定:根据公开信息,自己看好自家公司,所以才和员工大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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