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长期处方”政策:一次最长开12周药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社区一名慢性病患者家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蔡海红医生正在为患者开展上门随访服务。 张守华摄
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社康中心药师门诊,一名慢性病患者正在向药师咨询有关用药事宜。本报记者 程远州摄
今年8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政策,患者在家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可以开到慢性病长期处方,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最长不超过12周。
近年来,随着慢性病人数迅速增加,长期用药处方的需求日益增长。几年前,根据有关政策安排,浙江、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开始探索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受到患者的普遍欢迎。
长期处方政策实施后,基层配药难、配不到药等问题得到缓解,患者规律服药,病情得到较好控制
“这一张处方,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10月28日下午,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到这里取药的黄艳华感叹。在罗湖试点长期处方之前,她每周都要专门请假,陪同患有中风后遗症的父亲到医院就诊开药。
长期处方也解决了罗湖区退休老人齐冰“攒药”的烦恼。过去,她每年去定居国外的女儿家。之前,要提前几个月混服替代性药物,把冠心病处方药一点点攒下来。
2016年9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在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慢性病长期处方试点工作,黄艳华和齐冰一次能开到3个月的药量。
作为慢性病长期处方全国最早试点之一,5年来,罗湖区社康中心开具的长期处方量,从2017年的213人次急剧增长到2020年的1.25万人次,今年前10个月已达到1.7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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