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案:用不枉不纵阐释法治正义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鲍毓明案:用不枉不纵阐释法治正义


▲鲍某某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鲍毓明被指性侵‘养女’”案,调查结果出来了。
9月17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女方韩某某则修改了年龄。通报同时称,鲍某某明知其本人和韩某某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而对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安徽省太和县官方也通报表示,将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则通报表示,已针对该案中发现的基层办案单位和个别民警执法不规范、答复当事人和外地警方态度简单生硬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另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
不得不说,这结果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媒体曝光之初,两个主角,一个是有钱有势的高管,一个是柔弱的女孩,女方控诉对方性侵,加之海量的“细节”呈现,很容易偏信一方,认定鲍某某性侵“养女”是“不争的事实”。
但舆论不是法官,是否存在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是否应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不能由外界舆论“一锤定音”,必须由职能部门介入,依法予以锁定,最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处理。
从最终调查结果看,此事中没有“强奸少女”的犯罪片情节,而是“私人纠纷闹到公共舆论场”的狗血剧:没性侵,没洗脑,没人身控制,有修改年龄,有假“收养”之名的畸形亲密关系。这其中,“幼女”与“性侵”的关键指证,靶子都立不住。
虽然情节跟很多人想的不一样,但实事求是的调查能让人信服。也只有实事求是的调查处理,才能平息争议,还原正义。就此事而言,实事求是体现在很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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