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官司案例及分析(14)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这样得出的结论将非常公正。不过,这是以后的事,现在在打医疗官司时,一定要作好鉴定工作。
七、医疗官司究竟怎么打
专家观点 ◆患者挂号,医院收费,医疗服务合同就建立,医院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以病人为中心,严格遵守诊疗规范是医疗机构的法则。 ◆该说的,充分告知,但不可不切实际地承诺。 ◆医疗服务只能对过程承诺,不能对结果承诺。 ◆应对违约之诉是医疗机构的整体行为,而非医务人员单枪匹马。 背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上述医疗事故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前不久,几位发誓要向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讨个说法的患儿家长,突然主动法院撤诉了。原来,全国各地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盲童控告医院的诉讼进程基本陷于了困境。 法律界人士分析说,主要原因是当该事件被媒体公开后,引发医学界、法学界及社会学界的热烈讨论。同样,卫生主管部门针对国内广大医疗机构没有开展早产儿、低体重新生儿抢救的用氧规范,而不能有效防范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生的状况 ,委托中华医学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制定出台了《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供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遵照执行。 卫生主管部门和医学行业学会出台的《指南》,在很大程度上为医疗机构构筑了“免责”的盾牌——在政府部门和行业学会都不认识事情的严重性、不能制定防范于未然的操作规范的前提下,怎能说具体某家医院造成了医疗事故?
只有操作规范出台,才能有评定医疗行为的依据。 这样一来,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盲童的法律诉讼之路似乎走进了死胡同。患儿家属提请的几起事故争议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无法通过,更谈不上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起诉医院了。无奈之下,起诉法院的患者家属撤掉以“医疗事故”为由的诉讼,但撤诉的举动绝不表明盲童的家庭放弃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医疗纠纷官司,主动“撤退”是为了调整策略,发起新一轮的诉讼——眼见打医疗事故诉讼获胜无望,要改打违约之诉。 然而,原告撤诉并没有让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得以喘息。在这之前,医院方要竭力证明自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而以后,医院方要面对的是违约之诉——患者控告医院违反了医患双方订立的医疗服务合同,而这是他们不曾遇到的。 高法公报判例预示医院将面对违约之诉 虽然我国最早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在上世纪90年代就曾出现过,但是在法律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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