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官司案例及分析(13)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所谓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只有医院及医生、护士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才是医疗事故。举例言之,徐某患有某重病,送到医院经医院医了七天后死亡。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这要看医院诊断是否明确,治疗是否符合常规,在治疗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且是否因为这些过错造成黄某死亡的结果。如果不是,则不是医疗事故。如果经过咨询后,得出意见是可能为医疗事故,那么患方可以采取下一步措施。
三、在基本可以肯定医院的确造成医疗事故后,患方应该请一个律师作为代理,毕竟法律非常复杂、专深,不是看一两本相关法律或案例的书就可以打好官司的。一个细节上的错误或者一个诉讼上的失误,可能就会导致整个案子失败。况且打官司时法律上的事实理由与现实生活中与人争论时所讲的事实理由是两回事。提醒患方个别确有一定法律水平或出众能力的亲属不能太自信自己的诉讼水平,否则多半会导致诉讼失败。
四、在诉讼上,倒底打医疗事故赔偿还是人身损害赔偿,现在法律界存在很大的争议,在现实的判决上各地法院两种判法都有。根据经验建议患方可以以医院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赔偿为案由来提起诉讼。医院接到诉讼通知后,不得不主动将病历提交出来,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否则其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采取这一策略也可大大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
当然,应该说的是法院最后判决时可能会将其当作医疗事故案件来判。但毕竟人身损害赔偿一旦被接受,通常赔偿要多得多。这是诉讼上的策略。
五、患方一定要作好医疗事故鉴定听证会上的理由意见,这好比是真正的开庭。实际上法院最后的判决都是依据医疗事故鉴定书。一旦在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关陈诉材料及反驳意见上失利,几乎就意味着本官司的失利。因此患方一定要在此上多下些功夫,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规定,通常是第一次在市医学会鉴定,如果不服应在15天内申请省医学会鉴定。如果医患双方同意,也可以委托省外的医学会鉴定,这对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很有好处。当然,我们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我们完全可以采取医疗事故网上鉴定的做法。实事求是地说,当地医学会的专家毕竟与各家医院都或多或少有这样那样的关系,至少是当地的同行,不好轻易得罪人。这对患者方是极为不平等的。我们认为,在以后可以由当地医学会组织,然后在网上进行鉴定,由国家司法部和卫生部成立常设的鉴定组织,组织指定非本省的医学专家在专门的网上来进行鉴定,并且鉴定的程序、过程、结果都公开,医患双方的理由、材料以及专家的提问都实时通过网络进行,当然病人和医院的名字也可以隐去,隐私案件也可采取网上非公开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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