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在欧洲极为畅销的呢绒,到了中国为何成了“滞销品”?(2)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1614年,东印度公司将价值14万英镑的呢绒运到东方试图换取西方所需商品,结果成了销不出去的“死商品”(dead Commodity),不得不仍用白银支付。
大班描述当时在东京销售毛织品的状况是,支付给英国毛织品的价钱低于成本,而且还要经过长时间的争执后才能收回货款,例如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形,国王开头给的价钱每匹是8两,经过六天讨价还价,同意给10两,他给双幅宽绒布每荷兰8厄尔,四级青色的是6两,一级猩红色的是18两,最后给价各增加为11两和30两。
二、欧洲呢绒在中国的贸易一直不太顺畅
事实上,英国呢绒除了内销本地区外,外销只在东欧和美洲殖民地,在亚洲并没有广大的市场,销量非常有限。一直到 17世纪末,东印度公司的船长们都在抱怨英国的毛织品在中国很难脱手,数量少又没有钱赚。但是董事会认为还是很有持续输入毛织品的必要。
1693年,英国下议院强行规定英东印度公司须每年销售10万磅毛织品,1701 年11月25日,董事部写给在舟山管理中国事务的卡奇普尔主任:“高夫告诉我们说,运去的毛织品及其它的欧洲商品得不到利润,因为中国人会把他们售给的货物价格,提高到比你售出的欧洲货物赚得的利润更高;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进行这个交易,并尽量提高它们的销售量,因为我们运出去的愈多,愈受到该国的欢迎,为此,我们的特许状规定最低限度要向该处运出全部的十分之一,所以我们继续向你嘱托此事。”
基于这种思想,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中,无论价格高低,毛呢织物等“王国生长、制造”的英国商品一直占贸易总额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随着英国对华贸易额的扩大,毛呢织物的输入量也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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