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在欧洲极为畅销的呢绒,到了中国为何成了“滞销品”?(3)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一方面大班们抱怨毛织品难以售出成了常态,如1672年从英国万丹商馆起航的“归来号”,辗转台湾、长崎、澳门等地,碍于三地复杂的政治贸易形态以及惜售英国毛织品的心理,认为毛织品可以在台湾和日本卖个好价钱,因此只做现款交易,在海上漂泊了近三年后,最后在澳门的走私贸易地带浪白澳岛,用物物交换的方式售出胡椒,但发现无法售出十一匹以上布匹,而且比价很低;1682年,从伦敦驶往广州卡罗莱娜号,特别在报告中强调在澳门用诡计售出30匹优质丝绒,每匹100两。
另一方面,又有情形表明,英国丝绒是为中国官民所认可的,以另类的形式输入:1684 年5月,英船“快乐号”到达厦门,为获得贸易权限,穷于应付当地官员的需索,高级官员要求收取1100两,结果以收12匹优质丝绒布了事,据大班计算,其价值约1600两;1685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另一艘船“忠臣冒险号”,在厦门将货物搬上岸以便把船拖上岸修理,其中一些货物在鼓浪屿晾晒,结果有18匹绒布被窃;1700年,在广州海关,大班反映,当时的海关监督勒收了一笔关税后,还以售出价格的半数强行购买了一批绒布,任期届满带到北京去。
三、中国官方关于舶来织物随着时势的变化,也在改变
情况似乎在悄然发生变化,即毛织品表面看来虽然不受欢迎,但还是能以不同的比价换取到所需的中国货品。
1704年,肯特号承载的货物在黄埔交易,大班表示,大部分的瓷器,是用毛织品购换的;虽然在货栈滞销了不少毛织品,只要价格够低,中国人还是想收购的,“我们听说中国人知道我们非运出不可,因此迫使我们的大班按照他们自己所出的价格被收购”。
1728 年,在广州的贸易中,东印度公司想到了一个办法,在每个茶和丝的合约中,按照交易额的大小,售给中国商人一定量的毛织品,价格是划一的。“他们付还给我们缴付给海关的毛织品关税款额,除搬运到我们商馆的费用外,不再缴纳其他的费用”。大班对这个结果显然比较满意,并且得出了由中国商人去对付中国官吏,比他们自己去对付更为适宜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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