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最高法院25批指导性案例分类裁判要点梳理——民商事类(下)(2)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案号】(2016)最高法民再47号
2. 指导案例1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民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委托排污/共同侵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裁判要点】1.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负有确保其排污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且排放物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法定义务,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应当对受托单位履行监管义务;明知受托单位违法排污不予制止甚或提供便利的,应当对环境污染损害承担连带责任。2.污染者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关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有关规定,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损害后果进行量化,根据违法排污的污染物种类、排污量及污染源排他性等因素计算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
【案号】(2017)渝01民初773号
3. 指导案例131号: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大气污染责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
【裁判要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多次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仍未改正,原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案号】(2015)德中环公民初字第1号
4. 指导案例132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大气污染责任/降低环境风险/减轻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期间,污染者主动改进环保设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超标排污行为的违法性、过错程度、治理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以及防污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因素,适当减轻污染者的赔偿责任。
【案号】(2018)冀民终758号
5. 指导案例133号: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振殿、马群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水污染/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自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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