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女性要求试管婴儿胜诉,单身女性生育松动了吗(4)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而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利案”,自2021年9月17日一审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后,已过近9个月,仍未判决。
代理邹梅提起诉讼的云南律师刘文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原卫生部的规定仍然奏效,这意味着对于绝大多数单身女性来说,仍不能享受辅助生殖技术的服务。而丧偶女性如果想获得法院支持,也只限定在“完成亡夫遗愿”的情况,在亡夫参与了辅助生育技术的部分前期步骤之后,移植由其精子合成的胚胎,“属于遗腹子”。
“如果一名妇女丧偶了,想要享受辅助生殖技术生育,但胚胎与前夫没有任何关系,既没有前夫的参与和血缘,也没有前夫的同意,那么从邹梅的判决中,是无法引申出支持的。”他说。
“不代表全部单身妇女的胜利”
不过,丧偶女性生育亡夫的孩子,在法律和伦理等多个方面仍存在争议。
2022年5月2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组织的“单身女性生育权:争议与进展”学术研讨会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临床负责人、主任医师田莉提出,在丈夫去世的情形下,丧偶妇女寻求医学辅助生殖技术应当经过一个冷静期。
“在丧偶初期和一段时间后进行决策,其所作的决定很可能会有区别。丧偶女性经过冷静期的考虑,通过和双方家人沟通,在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充分评估后作出决定,或许能够更好地体现其自主决策意愿。”她说。
“本案女性的知情同意过程存疑。”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张迪也认为,女性在突然面对丈夫死亡时,对于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风险收益的判断可能受到影响。另外还需考虑此举是否符合孩子最佳利益,“实证研究表明,单亲家庭子女可能会遭受心理伤害。而本案中后代的自主性和福祉也需要考虑”。
张迪还说,冷冻胚胎不同于遗腹子,后者因涉及女性身体完整权而由女性决定权占据主导,而体外冷冻胚胎情形下,父母双方应享有同等的决定权。国外所开展的实证研究表明,接受辅助生殖的夫妇对死后辅助生殖可能持有不同观点,“在缺乏死者生前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开展死后辅助生殖存在损害死者自主和尊严的风险”。
“生育意愿是动态的,会不断发生变化。”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研究所主任蒋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丧偶女性要求继续胚胎移植是有可能与亡夫的生育意愿相违背的,在邹梅案中,也只是推论亡夫持同意态度。
原卫生部的两份文件颁布于本世纪初。蒋月指出,这两份文件均缺乏“上位法”的支持,在最新一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有生育权,而非已婚夫妻才有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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