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玩具有没有著作权?“恶搞”葫芦娃要承担什么责任?典型版权案件引起关注(7)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张某某侵犯喜马拉雅公司音频作品著作权案
2018年8月起,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他人购买《跟着龚琳娜来练声》《狠人狠事》等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音频作品后,存储至其注册的百度云网盘,通过其设立的易点播网站、淘宝网等,按不同音频单独定价收费或者采用会员形式收取费用后,通过百度云网盘将上述音频传播给他人。经查,被告人张某某的上述百度云网盘中存储的与“喜马拉雅”平台上的音频相关的音频数量总计近12万个,音频开头有“欢迎收听由喜马拉雅出品的...... ”,并说明了作者或授权主体等信息。以上音频中涉及有声小说200余部共计7万余个音频,其余音频4万余个。经鉴定,从上述百度云网盘中下载以上音频后,从中随机抽取的519个音频文件,与喜马拉雅公司提供的有对应关系的音频文件进行比对,二者内容基本相同。
2020年2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对其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扣押的硬盘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判决已生效。
上海某公司采取定向链接等手段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5月,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根据投诉对上海某公司运营的“找书网”涉嫌发布图书侵权作品下载链接案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找书网”www.findshu.net系上海某公司主办的电子书分享网站,通过发布免费的电子书下载链接吸引浏览用户、增加流量,并获取广告收益。该网站不直接上传及存储电子书文件,而是通过搜寻其它互联网服务商提供的可下载作品,定向链接至“找书网”,并分类编辑后予以发布。经核查,“找书网”登载链接的《宋代物价研究》等共计6部电子书的pdf文件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翻拍、扫描纸质出版物后擅自上传至新浪微盘的侵权作品。点击“找书网”发布的相应下载链接后,可直接跳转至新浪微盘用户页面,浏览及下载上述侵权作品。
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认为,新浪微盘用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翻拍、扫描纸质出版物后生成的pdf电子书擅自上传至新浪微盘供人浏览及下载,其行为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构成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找书网”为获取广告收益,在应知明知其链接的作品侵权的情形下,将该作品定向链接至其经营的网站并分类编辑后对公众发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亦构成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且该公司以增加网站流量获取收益为目的,未经许可提供他人作品已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同时损害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0年8月5日,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海某公司依法给予罚款3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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