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意识形态概述「上」(11)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而且,一旦找到最大公约数,少数就要服从多数,不能再自行其是,从而让制度发挥出最大效能。
【君本位】
韩非杂糅法、术、势而形成的政治学说,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即主张极度扩张君权,将君权放在一切之上,以建立封建君主的独裁统治。
韩非在吸取申不害的术的时候,一并吸收了他那套君主独裁的主张,并把它大大加强起来。《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引用申子的话说:“独视者为明,独听者为聪。能独断(独自决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韩非对这几句话非常钦佩,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项基本原则。他说:“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劝独断也。”(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就表现在申不害劝说君主遇事要能独断的议论里。)
由此,韩非发挥出一整套的尊君理论,以建立超越一切的君主个人的绝对统治权。他认为,君主无论贤愚智不肖,哪怕就是昏主暴君,也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甚至提出,尧禅位于舜,商汤、周武王伐桀、纣,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因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是天经地义的常道,尧、舜、汤、武违反了“君臣之义”。然而,对于尧、舜、汤、武悖逆“君臣之义”的行为,人们却都加以赞誉,这是天下至今仍不能治理好的根源所在。(《忠孝》)韩非这话本来是批评儒家称颂尧、舜、汤、武的,但他所表露出的思想,却比儒家更卖力也更彻底地维护君君臣臣之义。
为了尊君,韩非不惜以牺牲早期法家如商鞅高度崇尚法的精神为代价。当初,“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战国策·秦策一》,参阅本书《帝业初开:商鞅变法》)。商鞅明知后有新主将决定自己未来的祸福,但并不屈法以求容悦。这一点确实证明了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是和宣扬“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儒家截然不同的,可这样的精神在韩非身上已看不到了。
《韩非子》中虽然也有类似反对君主“释法而任智”(舍弃法律而任凭君主个人的才智。)(《饰邪》)或“释法用私”(舍弃法律而以个人的私欲行事。)(《有度》)的言论,但韩非已非“以法为本”,而是以君主为本。在韩非眼里,法律不过是“帝王之具”(帝王的工具)而已。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一部《韩非子》,谈得最多的是术,而不是法。《外储说右下》说:“故国者,君之本也;势者,君之马也。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于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韩非将国家看作是君主的乘舆,将势视为拉车的马,而术就是驾驭马车的方法。如果没有术,不仅身体劳累,而且要出乱子;有了术,不仅身体逸乐,而且还能获取帝王的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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