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历史:《司马昭弑君》(10)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裴松之在《三国志注》中曾对《晋纪》和《魏氏春秋》的记载进行辨析。他认为,由于《晋纪》记载陈泰在司马昭对弑君事件进行善后时官居太常,而《三国志》本传没有陈泰当过太常的记载,故《晋纪》记载的来源存在疑问;至于《魏氏春秋》的记载,则是在《晋纪》记载基础上加以改编的结果,更加缺乏真实性。对于前述《汉晋春秋》的关于陈泰之死的记载,裴松之则没有征引和讨论。
陈寿曲笔
对于司马昭弑杀曹髦的过程,陈寿在撰写《三国志·三少帝纪》时仅以“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年二十”加以直接叙述,不仅字数短少,而且未记载死亡地点和原因,也不称曹髦为帝,而改称旧号“高贵乡公”。其余部分,主要是善后时郭太后的令和司马昭等人的表章,其中贬斥曹髦、褒扬司马、不提贾充、诿过成济。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批评陈寿等史学家把责任推到成济身上,对司马昭弑君的真正过程避而不谈,不及习凿齿的秉笔直书。清代学者赵翼也批评陈寿,认为“贾充奉司马昭旨使成济刺帝之事,略无一字”,被弑杀者就像寿终正寝一般;弑君之主谋司马昭,不仅无罪,反而有“讨贼之功”,是“曲笔之甚者”。
清代学者何焯有不同看法。他认为陈寿不记载死亡地点,是遵循了春秋笔法,暗示出曹髦并非自然死亡,犹有良史风范;而通过详细抄录令和表章,也可以间接呈现司马昭弑君的本来面貌;这样书写,是必要的变例。梁章钜对他进行反驳,认为陈寿记载司马昭弑君的方式让人费解,从春秋笔法的角度解读不过是为陈寿开脱。卢弼则认同何焯的观点,还有论者称陈寿是“变例直书”。
据研究,陈寿修史的确深受《春秋》影响。[158]尽管如此,当代学者对陈寿的举动的评价仍很不一样。学者于植元认为:“太后令”的出笼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其执笔者也并非陈寿;陈寿修史,不得不将之存录,但他仍费尽心计在史料的剪裁和安排上为被弑的曹髦鸣不平,“只是读者需要细心揣摩方可悟出究竟”。柯美成则认为,陈寿就司马昭弑君之事对司马氏进行的回护是不能否认的。
[4] 《巢林笔谈续编》卷上“晋惟明帝”条:予尝论典午百五十年中可以君人者,惟明帝一人,武不及也。高贵乡公之弑,武所与闻,而其后怡然受禅。明帝追论及此,至以面覆床,有晋祚不长之叹,其立心之相去何如乎?盖不独天资英睿矣。享国不永,惜哉!
[9] 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卷七十七》:晋志太子舍入职比散骑、中书等侍郎。时未立太子,不应置东宫官属;济本昭之私人,授以是官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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