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卫生城市这些常识你要知道(17)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6)摊主配备垃圾桶、垃圾袋,做到垃圾及时入筒、入袋,保洁人员及时清运,垃圾日产日清,地面定时冲洗。
(7)市场内路面硬化,污水排放设施完善,畅通无淤。路面卫生达到无各类垃圾、无粪便、污水、无碎屑尘土、柜台、墙根、房角等无卫生死角,路见底色。
(8)垃圾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运到指定消纳场地统一处置,市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倾乱倒、乱挂乱晒及饲养禽畜现象。
(9)设置公厕的市场,应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公厕标志牌和指向牌醒目、标志规范。
(10)经营食品的摊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无漏空售卖现象。
(11)活禽销售、活禽宰杀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宰杀,宰杀垃圾按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12)水产品销售池规格统一,下水道通畅无淤,销售区内无积水,宰杀垃圾按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13)场内经营者持有有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证照悬挂统一,经营者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禁止无证照经营(自产自销、农民直销摊除外)。
(14)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管理好自身卫生。
(15)商品划行归市清晰,标志牌明显,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不超出柜台、货架摆放物品,无占道经营,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保持市场内道路通畅。
(16)全县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85、创卫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有哪些要求?
答:(1)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效证照,摆放或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明。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查验记录、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得到落实。
(4)食品经营单位使用“一本通”,强化供货商源头监管,建立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监管长效机制。
(5)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卫生制度,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6)不得有销售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和假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
(7)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无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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