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干货!民事案件举证质证技巧、实务要点、注意事项(19)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8)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
(9)证人的品行可信性;
(10)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
4.对未到庭证人证词的质证
(1)证词形成的时间、地点、环境;
(2)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
(3)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是否有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贿赂、胁迫等情况;
(4)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证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
(5)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证词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
(6)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是否合法。
注:案例君对原文已作修改,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原标题:《万字干货!民事案件举证质证技巧、实务要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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