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鬼竟是“局外人”(2)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董事会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局外人违规操纵股价的可能性较大,公司高层把怀疑的目光指向了一个人,他就是合作方深圳某网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万进。
52岁的万进,也算证券行业的“老人”。曾犯行贿罪、强迫交易罪被法院判处缓刑,从此他被逐出“金融圈”。2017年7月,万进在深圳成立了某网络公司,主要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因为他有过劣迹,只能隐名做某网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9年期间,某生物医药公司筹备上市,某网络公司争取到合作机会,为某生物医药公司提供材料审核、路演服务。所谓路演,就是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宣传的方式,告诉金融市场投资者:“某某公司要上市啦!即将发行普通股票了,投资者可以进行新股申购。”某网络公司在网络技术方面享有优势,短短几年就为数家公司提供了路演等服务,有过不少成功案例。某生物医药公司遂委托某网络公司在互联网上负责路演。
某网络公司的路演取得圆满成功,不仅让更多的投资者了解了某生物医药公司,还为某生物医药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对于增长某生物医药公司的市值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某生物医药公司很快成功上市。在此过程中,万进与某生物医药公司多个高管也混得很熟。
2020年1月3日,某生物医药公司与某网络公司签订《信披合规及资本品牌管理服务协议书》,约定由某网络公司为某生物医药公司提供信息披露方面的合规服务。同年2月4日,某生物医药公司董事长为寻求联系相关方面支持以及咨询新产品内幕信息公告事宜,将某生物医药公司小批次试生产新药成功的消息告诉万进,并透露即将实现扩大产能量化出品等研发进展信息。
某生物医药公司通过知情人,获知了万进开设多个账户买入其股票的线索,考虑到双方是商业合作关系,公司高管打电话给万进婉转询问,万进矢口否认:“我只是一个局外人,哪里会晓得内幕消息呀?更谈不上用几个账户操作。”之后,某生物医药公司报案,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后,万进失联。
2021年4月13日,深圳北高铁站内,侦查人员发现了万进的踪迹,迅速将其抓获。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万进百般狡辩,声称其不知道某生物医药公司的内幕消息,更没有操作多个交易账户。然而,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他耷拉下了脑袋。
万进供称,得知某生物医药公司即将量产新药的消息后,他蠢蠢欲动。但作为曾经的证券从业人员,万进知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即: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然而,他心里明白,某生物医药公司的新产品投入量产,显然属于重大利好消息。这个消息一旦公开披露,某生物医药公司的股票必然迎来一波上涨行情。机不可失,他决定利用这个消息,在股市上搏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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