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运输“假毒品”,构成“真犯罪”(2)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人生千条路,涉毒不归路”。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大,不仅残害吸毒者身心健康及生命,更会给他人及自身家庭带来无尽痛苦,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广大民众,要充分认识毒品危害,提高禁毒、防毒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毒品犯罪。
来源|刑事审判庭
编辑丨侯若曦
审核丨冉义平
原标题:《【以案释法】运输“假毒品”,构成“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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