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民法典之外的民法体系?孙宪忠给出一个形象的比喻……(3)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所以,商事立法的一般规则已经在民法典中基本确立而且也能够满足实践的需要。当然,将来是否还要制定商事法律的一般规则,还要看经济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情况。
记者: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处理知识产权法曾经引起不小的争议。最终,民法典没有将知识产权独立成编。那在今后该如何处理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呢?
孙宪忠:
知识产权当然是典型的民事权利。此次民法典总则编规定了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则,而将大量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和制定放置在民法典之外。这样,知识产权立法就成了民法典之外一个很大的独立的特别法系统。这种做法,对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发展是有利的。因为这一领域的新规则不断涌现,需要不断地考虑修改法律甚至制定新法的问题。
记者:
您刚才提到,当代社会,民法特别法第三个大的类型就是社会性立法。但我们注意到,我国法学界一些学者主张这种社会立法不属于民法体系。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立法?
孙宪忠:
社会立法涉及特殊社会群体的民事权利保障问题,但是这种保障的方式可能并不仅仅是民法上的方式。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了这些法律所涉及的民事权利,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保障问题。该条已经获得了民法典的承认和保护。
事实上,社会保障立法还包括劳动者保护的立法,我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这方面的立法还要进一步扩张。比如,现在我国已经对城乡居民开始建立系统的社会保障,这种保障的基础还是合同。当事人要和保障机构订立合同,而且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民法一般的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这种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之中,加上了国家扶助的因素,有些也加上了国家支持、就业单位资金投入的因素。所以这种合同关系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也是这些法律作为民法特别法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扶助帮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上的实质正义,而不是要体现主权运作下的行政管理,因此,不能认为这些法律可以纳入行政法的范畴。
此外,民法特别法之外,还有很多行政管理法也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我曾经作过研究,发现我国立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在内,涉及民事权利的立法总共有200多部。土地管理法等就是这样的法律。它们对于民事权利规范意义和保护意义也很大。这些法律虽然在法律体系划分上被叫做行政法,但是我们同样要注意这些立法和民法的内在联系。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如何看待民法典之外的民法体系?孙宪忠给出一个形象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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