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追思|纪念张俊浩先生(8)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陈龙江(海南大学法学院)
17年夏一别,居然是永别。送给大宝的蝉蜕和柿子小人,居所的促膝长谈,桌上的那盒巧克力,依依在目,恍如昨日。不知道该说些啥,在我心中(估计也在许许多多法大同期学子心中),在学问面前,不敢妄言不敢轻慢如履薄冰止于至善的谦虚谨慎,来自于您的影响和引领。斯人已逝,精神必不灭。
——杨芳(海南大学法学院)
那种自由,独立,疏离和人文关怀,才是民法的内涵所在。张老师千古。
——王萍(北京中医药大学)
在法大读书数年,《民法学原理》也读过数遍,却只有一次亲炙张俊浩老师风采的机会。那是2010年博士论文开题时,他作为答辩委员出席。关于论文本身,当时他作了什么指导,已不记得。至今仍清楚记得的是这样一个细节:一同参加答辩的另一位老师,可能是考虑到张老师退休多年不为在场学子熟悉,故一再提到张老师的学问与作品。对此,张老师一再真诚地制止,而且对介绍他显得“十分不耐烦”(这里加引号,意在表明该词不是在贬义上使用的)。通过这一次,对张老师传说中的真性情,有了亲身感受。
斯人已去,风骨长存;哲人其萎,学问传世!张俊浩老师千古!
——徐同远(华东政法大学)
夜归重翻《民法学原理》上册,刚读开篇几个句段,就被带回到2005年在昌平的图书馆逐字研读的时光。
应该是张俊浩老师的阐述,让我从初学时就记住了「表见代理」的「见」应取义读xiàn,铭念至今又转教予学生。
思辨的风骨,是张老师和那个时代的法大在我心里的投影,经年愈深,渐成烙印。
张老师千古!
——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
张俊浩老师是扫地僧似的民法学大家,由他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一书是我们当年的本科教材,正是这本书吸引着我进入民法的世界!沉痛悼念张老师!
——夏昊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大扫地僧》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张照片,应该摄于2006年的冬天,紫金山上的东郊国宾馆。这也是我唯一一次见到张俊浩老师,以那时不多的法学知识,张老师给我留下最大的印象,就是穿透力。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宪法与民法对话尽管集合了国内最著名的学者,但其实基本没对话起来。我记得林来梵老师的报告引言刚说完时间就到了,他当场抱怨了国内不会开会,我还记得当时还请了任东来老师做主持人,千帆教授也回来了。十五年过去,当日的席上宾,任东来老师已经谢世,张俊浩老师如今也远行,而有的老师,在这个新时代里也不再能听到他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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