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追思|纪念张俊浩先生(6)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席志国(中国政法大学)
怀念张俊浩老师,沉痛哀悼张老师!依然记得20年前,研究生入学面试,张老师问了我一个要式法律行为的问题,并且追问了结婚登记、世俗婚中婚礼的法律意义。若干年后我与婚姻家事法结缘,可能冥冥中注定。2008年回民法教研室任教,他已荣休就再也没交集,偶然在学院路见过几次也就称呼一声老师。
——陈汉(中国政法大学)
得知张俊浩老师去世的消息,我们的心中难受不已,因为疫情管控不能去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因此致信,以表心意。
作为在政法大学学习、留校几十年的同事,我虽然没有上过张俊浩老师的课,也没有和张俊浩老师有特别深厚的友谊,但我很早就听说过张俊浩老师专心学术,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同时善于教书育人,是政法大学一位不可多得的老教授。疫情没有发生前,有时在校园里和张俊浩老师碰面也会打个招呼。谁知道转眼之间物是人非,张俊浩老师就这样去了。斯人已去,但我相信张俊浩老师留给政法大学的宝贵精神财富会通过他的弟子流传下去。
张俊浩老师安息!一路走好!
——18号楼303室王顺安携子王卓
遽闻张先生魂归道山,不胜唏嘘。96年初到北化任教,选用的民法教材即为先生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张先生千古!
——陈传法(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
今日雪中评注,但先生是师友重要话题。
何其有幸,能成《民法学原理》首期受业学子,回想油印稿墨香满溢,竟已卅年
先生一身褐色半大衣,另及长巾,每每念起,恍如昨日。
法大九零同侪,于母校记忆,一则昌平之荒凉旷寂,一则先生并是著之精巧、深邃。
历久弥深,感谢先生留下的法大记忆、民法记忆。
先生千古!先生永垂!
——辛正郁(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
往事历历音容在,飞雪漫漫肝肠断。三十一年师恩深,此生只可梦中还。张老师千古!
——周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张俊浩老师千古!!
丝丝缕缕,而瓜瓞绵绵
2002年从华政到法大见到的第一位老师就是张老师,当时硕士入学面试,他问了我一个关于著作权的问题,我已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只记得初生牛犊不怕虎地胡扯一通,张老师的回答是:“好啊,给一个答案就行。”
入学之后很少见过他,只听到他的传说。据说,张老师对有位学生在校期间照顾良多,这位学生特别感激,过年回校之后提了家乡的土特产去看望张老师,张老师生气地说:把东西拿回去;这位学生不肯拿回去,张老师就把这些东西直接扔到门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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