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23卷目录(11)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关键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支付结算金额 一事不再理
2.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规制的异化与归正
作者:崔晓(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从对司法判决的梳理中可以发现司法实践中针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的规制存在着司法机关变更罪名频繁、“违法犯罪”认定范围过于宽泛以及罪名认定混乱的问题。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本质是预备行为正犯化的独立罪名而非量刑规则,其法益为复合法益。“违法犯罪”的合理范围是在司法解释观点的基础上增加具有严重法益侵害性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益侵害性特别严重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所针对的行政违法行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与下游犯罪应按照以下原则协调处理:其一,在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行为若不属于两罪的交叉范围则在区分两罪的基础上予以处理,若在两罪交叉范围内则按照法条竞合的原则处理;其二,第287条之一第3款仅适用于法条竞合或者想象竞合的情形;其三,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为人自身的下游行为同样成立犯罪,则按照吸收犯的原则处理。
关键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违法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吸收犯
3.利用“爬虫”技术实施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
作者:张国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钱丹凤(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对于利用“爬虫”软件获取网店信息后,对不特定对象谎称交易故障要求远程操作,伺机骗取移动支付账户及密码并充值消费的,应当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此基础上,依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规定综合认定诈骗犯罪数额及下游犯罪的主观明知。
关键词:爬虫 个人信息 网络犯罪 诈骗犯罪
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认定
作者:胡敏颖(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张楚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钟靓(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信息、交易流水截图,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凭证信息,而使用图片编辑软件任意伪造财务数据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等,实际为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捷的犯罪工具,具有较强社会危害性。因此,在互联网大肆发布贩卖此类软件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认真区别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做到精准司法。
关键词:发布信息 截图生成器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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