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离开现场,保险责任如何认定(4)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在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会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进行调查、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理交通事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对现场情况的勘验及对事故情况的调查通常是事发后第一时间的调查,其就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所作出的判断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调查、认定中所形成的证据材料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证明力较强。
公安机关对于事故的调查及相应结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判断事故原因、性质及肇事司机是否存在非法驾驶情形的主要依据。故在被保险人能够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未确认肇事司机存在非法驾驶情形的情况下,有理由推定驾驶状态合法。在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若以驾驶状态不明为由要求免责,则应由保险公司就存在违法驾驶情形承担举证责任,上述案例二正属于这个情况。
在案例一中,原告虽然在诉讼中也提供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接处警记录,证明被保险人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报警,但由于原告所陈述的交通事故系单车事故,除原告单方陈述之外公安机关并未能就事故原因、性质调查搜集到其他有效证据,故公安机关亦未出具相关事故认定书。该接处警记录仅仅能够证明原告在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无法证实事故的具体原因、性质与责任,在无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甚至无法证明原告所陈述的事故是否存在、肇事司机究竟是谁。故原告应就事故的存在及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承担进一步举证的责任以厘清事故原因、性质。一般而言,在两车(或以上)之间发生事故的,由于存在对方当事人,对于证据的审核判断往往较为便利。而在单车事故中,往往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性质只有肇事司机的单方陈述,证据证明力较差,被保险人所提供的证据通常难以有效证实其陈述的客观性,往往连肇事司机身份都难以确认,更不用说排除非法驾驶状态,因此在单车事故中,若被保险人未当场报案并留在现场接受保险公司或公安机关调查,则通常难以排除肇事车辆存在不法驾驶状态的可能性,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依法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在公安机关未出具事故认定书,或公安机关虽然出具事故认定书但有证据表明公安机关未能就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时的状态进行核实的,仍应当要求被保险人对肇事司机驾驶状态合法承担证明责任,无法证明则应作出不利推定。否则,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将成为酒驾、毒驾等非法驾驶者的避风港,无法有效倡导合法驾驶、遵章守纪的良好驾驶风尚,不利于实现司法裁判的社会行为指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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