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刊论文|路风:冲破迷雾——揭开中国高铁技术进步之源(7)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从这个由《人民日报》报道的解释看,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三个台阶”是从技术引进开始,然后每一个台阶都是下一个台阶的基础。既然铁道部都这样说,难怪许多公众会把技术引进当作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源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因为把引进说成是唯一来源,所以后来才加重了公众对高铁技术的怀疑:中国怎么可能从引进自己本来没有的技术开始,只用6年时间就“跨越”到世界先进水平?
严格从理论上分析,这个说法包含了两个因果关系:第一,高铁技术的最初来源是引进;第二,能够“再创新”的能力是通过“消化、吸收”引进的技术而生成的。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中国高速列车的技术变化,那么这两个关系都不成立。
2004~2006年的大规模引进高速列车技术的主要内容是从4个外国企业购买了4个车型及相应的技术转让,它们被铁道部统一命名为“和谐号”,具体分为4个CRH系列(CRH是China Railway Hispeed即“中国高速铁路”的缩写)。
1型车,即CRH1,是铁道部从加拿大庞巴迪(Bombardier Inc)购买的40列。由于这批列车是由庞巴迪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所以没有技术转让费。
2型车,即CRH2,以新干线E2-1000为原型车,时速200公里,由铁道部向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订购60列,由南车集团所属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股份或四方)受让并国产化,支付技术转让费约6亿元人民币(不含购车费,下同)。
5型车,即CRH5,时速250公里,是从法国阿尔斯通旗下的阿尔斯通交通运输(Alstom Transport)引进,转让给北车集团所属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技术转让费为9亿元。
3型车,即CRH3,时速300公里,是2006年第二轮招标后,铁道部从德国西门子公司(Siemens AG)购买60列(总价6.69亿欧元),转让给北车集团所属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客),技术转让费8000万欧元。
除整车外,还有配套牵引系统、制动等系统及部件的生产转让。5型车的转让给北车集团的四方所,3型车的转让给铁道科学院和北车集团的永济厂,2 型车的转让给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以下简称株洲所)和北车集团的永济厂等企业。
所谓“转让技术”的内容是:(1)对中国购买的高速列车进行“联合设计”。这种“联合设计”不是外方与中方一起从头设计一个过去没有的新车型,而是双方对中方购买的外国车型进行设计修改,以使其能够适应中国的线路特点。(2)外方提供中方购买车型的设计图纸。(3)生产引进产品的工艺。这部分属于制造体系的一部分,也是中方受益最大的部分。(4)对中国工程师和技术工人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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