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明的“根性”究竟有何不同?(6)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李斯、韩非入秦后,极大地加速了秦的统一战争。韩非将法家理论发展到极致,囊括了法、术、势等三大流派,秦始皇深为服膺。李斯则设计了法家的全部政策体系。“焚书坑儒”就是他建议的。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老师荀子虽然肯定法家手段,却始终坚持着儒家价值观,与孔孟并无二致。在法家和儒家之间,如何执其中道,很难把握。真理往往在于度。
韩非入秦后,死于和李斯的政治斗争。他写出了法家的一切权术,却不懂基本权争技巧。李斯精通权斗,却斗不过宦官,死前哀叹东门黄犬而不可得。纯粹的权力政治,一定会按照它本身的逻辑来得快去得快而变幻无常。
韩非李斯死后没多少年,他们设计的帝国迅速崩塌了。秦征服的土地和人民并没有实现与秦的内心融合。他们忘记了老师早就说过,只用暴力,可以兼并,但不能凝聚。凝聚,还要有人心。“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也。”秦朝晚期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2013年出土的湖南益阳兔子山竹简中的“秦二世元年诏令”,已明确提出不要再对老百姓加以徭役(“勿以徭赋扰黔首”)。可惜出台晚了。半年之后,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
法家与儒家,哪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没有法家,儒家不能完成结构化和组织化,无法实现对基层社会的动员,无法在大争之世自我强化。但如果没有儒家,法家将变成僵化的制度,其威权体系只是完全标准化、垂直化、同质化的执行体系,而儒家则有灵活的、本土的、包容性的调节空间。
何况荀学并非只有儒法。他是战国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批判墨家不懂得建设国家秩序,但吸收其“兼爱”思想,并发展成“天下政治”的无私原则。他批判道家只通天命不通人事,但吸收了其非人格、无善恶的天命观,发展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他批判黄老学派的“有诎而无信”,但吸收了其经济思想,肯定了商业对于国家的价值。他将孔孟追求的“纯粹”儒家,变成为驳杂宏阔的“大儒家”。现在看来,百家争鸣到百家兼容,唯有荀子做到了。
“极高明而道中庸。”荀子对于“中道”的定义,比传统儒家更注重实际。他认为,中道的标准只在有益于事理,不必遵从于某种特定教条。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实事求是”。“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无益于理者废之,夫是之为中事。凡知说,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为中说。事行失中谓之奸道。”建立于实事求是基础上的中道精神,使中华文明最善于包容完全相反的矛盾体,最善于结合看似不可能的矛盾体,最善于使一切“非此即彼”的事物在中华大地上和谐共生绵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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