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中国年鉴精品工程深入实施,推动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充分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
(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持续深入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中国精品年鉴质量,结合全国年鉴工作实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决定在继续评审培育中国精品年鉴的同时,开展创建中国精品年鉴区域活动。为保证工程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为年鉴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年鉴,提高年鉴质量,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年鉴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核心任务。进一步深入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是持续深化年鉴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发挥年鉴存史、育人、资政功能的根基所在,也是年鉴工作者紧扣新时代脉搏,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讲好中国故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关键步骤。开展中国精品年鉴区域试点创建活动,是深入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的创新举措,旨在发挥试点区域和精品年鉴的示范带动效应,引领推动年鉴事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推荐、评审、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年鉴质量,构建年鉴质量保障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中指办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中指办、方志出版社、全国地方志系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关专家学者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审定中国年鉴精品工程“中国精品年鉴”入选年鉴、指导精品年鉴区域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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