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忻州法院系统4名个人受省高院记功表彰(3)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刘泳江

榜样的力量!忻州法院系统4名个人受省高院记功表彰


刘泳江,1997年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司法为民,践行法官初心
作为人民法官,刘泳江始终坚信,全心全意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就是在为人民事业做贡献。在审判工作中,刘泳江坚持把忠诚、为民、公正、担当、廉洁作为价值追求,对作奸犯科、以身试法者绳之以法,严惩不贷,对受冤枉的无辜者依法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二千多件,对自己承办的案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审阅卷宗、了解案情,全面核实、确保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被告人准确定罪量刑。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刘泳江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庭前会议程序、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和辩论规则,通过庭审当庭举证、质证,确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扫黑除恶,担当正义前锋
2018年以来,刘泳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中院党组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全市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快审快判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了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刘泳江经常加班加点,多次陪同督导组对我市辖区内的五台县、宁武县、神池县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及时发现他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效提高了各县市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了被督导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做好联络工作,和上级法院、市纪委、市检察院做好相关案件的沟通,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市政法委汇报,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进入2019攻坚年,大量涉黑恶案件从起诉程序进入到审判程序,按照领导安排积极参与了徐海清等33人涉黑案、张鹏等9人涉黑案、王亚弟等21人涉黑案、赵永等16人涉黑案、梁林茂等30人涉黑案件的指导和联络工作,为确保工作无差错,刘泳江连续一个月在各基层法院进行督导。按照省院工作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松,认真把握好案件各个时间节点,从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就开始跟踪案件进展情况,针对我市涉黑案件较多的实际和各县审判工作的现实情况,从开庭设置、庭审预案、庭审直播等事宜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取得大力支持、配合,取得良好效果,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的顺利推进起了积极作用。积极做好“打伞、拍蝇”工作,认真排查涉黑恶案件的“保护伞”线索,认真落实“三书两办”工作机制,对中央、省督导组和市扫黑办移交的线索认真审查、及时回复,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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