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忻州法院系统4名个人受省高院记功表彰(5)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李鹏
李鹏,男,汉族,1971年10月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宁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李鹏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扎根基层,在东寨法庭一线工作,严谨求实,兢兢业业,积累了丰富的、具有推广性的基层工作经验,尤其是接任执行局局长工作以来,以不畏困难的勇气和顾全大局的担当,勤奋敬业,埋头苦干,身先士卒,冲锋陷阵,不计个人得失,全力解决“执行难”这一顽疾,开拓创造性的完成任务,现宁武法院执行绩效明显上升。政治信念坚定,一颗初心担使命
李鹏深刻铭记“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思想信念和根基,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繁重的任务和困难的工作,始终凭借着强大的信仰和执着的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风雨无阻,砥砺前行,始终把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武装思想的第一要务,努力把所学的知识同审判、执行实践结合起来,努力使自己成为审判、执行工作的行家里手,把所办的各类案件办成铁案,树立案件精品意识,为宁武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躬身为民服务,扎实解决“执行难”
紧密联系群众,扎实解决“执行难”,是李鹏的“信条”和履职“基因”,长期以来“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疾,而积极有效地解决执行难离不开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李鹏要求执行干警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与加强队伍建设有机融合,身先士卒,带领执行团队,通过“5 2”“白 黑”加班模式,深入开展“联合利剑”冲刺行动、中秋专项执行行动、飓风行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大胆果断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扣押、拘留、拍卖等手段执行了一大批遗留的“钉子案”、“骨头案”,拼尽全力决胜“执行难”,执行绩效明显提升。在执行一起十二名申请人诉被执行人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一案中,李鹏亲自带队,多次约谈当事人,了解情况,明法析理,分析利弊,多措并举,最终在其努力下,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受到保障,纷纷向李鹏及其他执行干警送锦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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