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少年高考前夕深情落泪,只因检察官的这个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3)
2023-07-14 来源:飞速影视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是国家未来的栋梁,明天的希望。
今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家长具有为孩子提供良好家庭教育的职责,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具有在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时,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职责。
言传更应身教,我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给每一位家长、每一个孩子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孩子在一时冲动犯错之前,先冷静地思考一下是非对错,让家长平时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爱护和引导,让学校、家庭和我们一起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因为,未来,是他们的。
后记:法律的目的不是惩戒,而是教育
有一个亲身经历的事情,让我感触很深:一个外地朋友的孩子跟人打架,致对方轻伤,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的罪名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朋友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还与对方签订了谅解协议。可是,半个月后,朋友打电话说检察院已经将案子诉到法院了。
后经了解,朋友所在的城市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例很少,不是常态。
此时,庆幸我生活在这个城市,我们很多案件中,检察官都能够按照自己对案件及当事人各方情况,作出合情合理的裁量,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法律的目的不是惩戒,而是教育。
我想起一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他人的人生”。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被深深触动,这句话道出了司法者应有的担当与作为。
这里,每个推动法治进步的司法者,都值得我们尊重。
“为了上学”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但偷摩托车仅用于上学,则可以成为对其行为适度宽宥的根据。
不考虑本案特殊情况,对学生定罪处刑,似乎并无多少苛责之处。不过,幸运的是,办案人员并非冰冷的“司法适用机器”,而是有血有肉、公平温暖的“人”;他们办案所考虑的,也不只是守住形式合法的底线,而是综合考虑法理情。
情同此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没有人一辈子都不会犯错,每个人的心底,也都住着魔兽。
白岩松说:“家长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起码要承担51%的控股责任。”
身为站在孩子背后的“教育第一人”,面对孩子成长路上每一个“意外情况”,父母更要小心应付、谨慎对待。
唯有给孩子以足够帮助,孩子才能一步步茁壮成长,活在正轨上,成就自己的未来。(大庆晚报)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