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论“十恶”
2023-10-26 来源:飞速影视
作为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孟德斯鸠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他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促使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理解。
孟德斯鸠学识广博,思想深邃,擅长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深刻的影响。他关于十恶的论述,切中时弊要害,令人信服并不由得反观自身。
第一恶:没有人性的政治
政治给人冷冰冰的感觉,实际上一旦失去人性,那就为成为恶的象征。它最终存在的目的,应该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从而获得长治久安,确保社会和国家的稳定繁荣发展。如果仅仅把统治者利益放在首位,而不顾民众的利益和受法律保护的权益,那么,结果终究前功尽弃,事与愿违。如果人类社会的政治活动没有人性,甚至连兽性不如,那只会让人类退化到丛林野蛮状态,这是值得警醒的一恶。
第二恶:没有思想的崇拜
对某人某种思想的崇拜或赞誉,首先要确保本身具有智慧,他的思想产出是为了大众服务。假如他本身就是恶的化身,不管是依靠权威逼迫人们的崇拜,那就得唾弃。否则只能助长恶的繁衍,给自己及社会造成无穷无尽的危害。
第三恶:没有人文的科学
人文是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是体现、符合人性特点的文化现象。科学发明创造离不开人文,否则将会祸及人类自身。而科学发明也是为了提升人文思想及价值,更好促进社会文明构架的建成。
第四恶:没有道德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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