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港检疫所的前世今生(3)
2023-10-27 来源:飞速影视
上海海港检疫所的建制
上海海港检疫创建时,实施的是有疫情港口驶来的船舶的进口检疫制,业务较为单纯,未设立专门机构,仅有海港检疫医官詹梅森一人。海港检疫工作听命于海关税务司,日常工作由理船厅港务监督长指挥,检疫医官的聘任和执法业务受制于驻沪各领事团。检疫规范的制定、修改等立法活动均由江海关负责,并送达当地政府备案。办公地点设在汉口路外滩于1857年所建之古庙式海关关署内。詹梅森的办公室即为海港检疫的办公室。1893年,上海海港检疫随税务司迁至外滩西式海关新署。
1894年,为防止鼠疫传入上海,江海关在杨树浦设立临时检疫机构,设备相当简陋;同时在港口外2海里处设立检疫所,动用数只船舶并在一起以收容隔离病人或接触者。1899年,又在吴淞口外中炮小岛上设立华洋公共验疫行,以检验来自鼠疫疫区的船舶。1902年在长兴岛崇宝沙建立固定之防疫医院,后因潮汐冲刷发生倾塌而弃用。1905在黄浦江口张华浜对岸的野鸡墩另建防疫医院。1911年起为防止鼠疫袭沪,在浦东三叉港建立30张病床之检疫医院,供收治鼠疫病人之用。1912年在吴淞建立临时卫生所(又称海关检疫处),由海关聘任英国医官主理事务。另外又在浦西新建一所医院,占地约8亩,拥有当时最新的实验仪器和消毒器具,开设病房、诊查室、图书室等,随时准备接受由船上转来的传染病病人。
1927年12月19日,位于外滩重建的海关大钟楼正式落成,海港检疫处搬入,船舶检疫仍由海关医官负责。
至1920年,江海关税务司和驻沪领事团辖下的上海海港检疫机构更名为“上海卫生处”,设检疫股和熏船股。检疫股由检疫医官统辖,并常驻吴淞,负责呈报疫港的宣布和撤销及查船、疫船处理以及决定外国人、中国人分别入院隔离留验和解除。检疫股备有1艘检疫交通艇,专负责办公地点和检疫锚地之水上交通往来以及吴淞两岸病人留验的接送。检疫股有检疫医官1人、警官1人、医院助理1人,共3人负责查船。另外配备交通艇船员15人,足供日夜换班轮值。
熏船股亦由检疫医官负责全股业务,主要工作为熏蒸船舶、除虫灭鼠及消毒。具体由江海关与之签约的一家消毒公司完成。医官负责蒸船结果检查和签发熏蒸证书。
检疫业务的开展
海港检疫业务于1348年在意大利初创时非常原始、落后,不需要界定疫区,无须经过检查,仅凭检疫当局认为有传入鼠疫的危险,就将来船隔离在港外40天甚至80天。检疫的方法由检疫医官登轮巡视,使用铁钳、食醋作为医疗器械和消毒药物,打开货舱或货柜暴晒货物,禁闭船员和旅客,甚至会命令船员顶着棉花包在烈日下暴晒。1710年英国实施的检疫则较为文明和妥当,但仍与大帆船航海贸易矛盾重重,遭到航海强国的一致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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