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音乐大师?|争鸣(3)
2023-12-21 来源:飞速影视
3、乐队作品(交响乐、协奏曲、民族管弦乐、歌舞剧等),室内乐作品(重奏、奏鸣曲、器乐独奏等),声乐作品(艺术歌曲、合唱等)至少涉猎6种以上,且至少有一部流传20年以上且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原创作品,要独立完成,合作、改编、移植作品均不包括在内;
4、记录自己的创作思想(如著作、回忆录、教材等);
5、对本领域有自己独特而深刻的艺术理解,甚至创建自己的乐派,有学生传承衣钵。
上述5条作曲大师的标准中,除了最后一条,前面4条是必须有的,最后一点之所以可以不算,是因为乐派的建立有时候非个人能力可以完成,但学生的传承应是不可或缺的。在作曲领域中,更早的不说,就20世纪而言,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德国作曲家勋伯格、中国作曲家朱践耳等都是大师的典范。
行文至此,可以说对“者”“家”和“大师”三个概念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界定了:“者”是指从事某种专业的人,适用于行内的绝大多数人;“家”是指在某一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并有一定威望的人,即通常所谓的“专家”,适用于行内的一部分人;而“大师”则是指在业内有着开拓性的行为,有着大多数人所不能及的成绩、贡献和影响,这只适用于行内的数量极小的顶尖人才,几十年都出不来一个是很正常的现象,绝不能广而泛之。否者“大师”一词的神圣性、稀缺性和典范性就会荡然无存,祸患无穷。
张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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