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挂失”不等于“失效”!丢了身份证,易当背锅侠

2024-01-13 来源:飞速影视
来源:半月谈
“海峡都市报”4月26日消息,记者从福州市获悉,涉嫌弑母的北大学子吴谢宇已经被抓获。据接近警方的内部人士透露,吴谢宇于4月21日在重庆江北机场乘机时被抓。身上带了30多张身份证,通过网络购买,三年来一直在国内活动。
个人所得税App自年初运行以来,全国各地频频曝光“被法人”现象,有的人甚至莫名其妙成了“老赖”,不明不白身负巨额债务。究其原因,人们竟然发现,对于曾经丢失的身份证来说,“挂失”并不等于“失效”。
“被法人”带来的“麻烦事”
袁先生是江西南昌一事业单位的职工,今年1月份,单位要求职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以便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然而,袁先生惊奇地发现,他的个税App比别人多出了一个“办税权限”,并莫名其妙地成了“郑州索西亚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袁先生说,刚开始他并没有把这事想得太复杂。后来,通过“天眼查”,袁先生发现自己还是一家企业的股东、两家企业的监事。“深圳这家公司我被注册成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我占比50%。”
显然,袁先生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非法用于工商登记。袁先生说,他曾两次遗失过身份证。然而,身份证遗失后,他也第一时间去公安部门办理了挂失手续,并按规定登报发表声明。
发现自己“被法人”的第二天,袁先生就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被告知“这事你得找市场监管部门”。由于这些公司都在外地,袁先生只得给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打电话,而他们的电话要么没人接听,要么又让袁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到法院起诉。无奈之下,袁先生甚至还拨打过各地的市长热线。
袁先生告诉半月谈记者,要撤销登记,要么是向工商登记机关举报,但需要证明身份;要么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起诉工商登记机关或当事公司。
“不管哪种方式,都必须证明‘我不是我’,而验一个笔迹就要花掉大概2500块钱,律师费也得自己掏,这样下来,处理掉一个公司的费用就得一两万元,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是‘惨胜’。”袁先生说。
袁先生的遭遇绝非个案:在上海工作的陈先生被注册成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在重庆,曾经在税务部门开了1000万元的发票,处于纳税“非正常状态”;西南某高校教师毫不知情地成了济南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兼股东,直到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他才知道自己成了欠债1800万元的“老赖”;外卖小哥“被担任”11家公司的监事、法人代表,瘫痪的母亲因此被取消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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