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挂失”不等于“失效”!丢了身份证,易当背锅侠(3)

2024-01-13 来源:飞速影视
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向半月谈记者表示,身份证是唯一性的,但身份证使用是开放的,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去落实身份证核查责任。
如何堵住“被法人”漏洞?
“我是被害人,花去的时间精力不说,还要承担各种各样的成本,这太不公平了。”袁先生说。
龚凡表示,商事登记撤销的流程复杂,异地维权成本高让这些“被法人”群体苦不堪言,简化商事登记撤销流程已经变成了“被法人”群体的共同呼声。此外,这些披着“马甲”的公司往往从事一些非法商业活动,违法成本低,危害却不小。
“应该加强公民的身份信息管理,让挂失的身份证真正‘失效’。另外,社会各用证部门也必须要切实履行起人证一致性核查的责任,把‘被法人’现象消灭在源头上。”龚凡说。
涂敏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在技术上,人证合一核验技术也已经成熟。缺的只是各部门间数据和技术的共享,应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使企业工商登记部门可以实时查询身份证挂失情况。
半月谈记者注意到,针对“被法人”“注销难”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积极探索解决办法,目前已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的建设,并在河南率先上线。
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还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和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违法行为工作,表示“要重点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协同各相关部门在9月1日前完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的建设。”
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进一步责成地方公安机关就遗失身份证效力问题尽快核实,并督促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更正信息。下一步,公安部考虑会同主要用证部门联合发文,落实身份证核查责任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
这些积极的表态是否意味着“被法人”现象将被有效遏制?我们拭目以待。(记者温美良 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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