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即将现身:中国智慧重新给人下定义(2)
2024-01-13 来源:飞速影视
对人的认识形成以后,我们对自己的认识也就不可更改了。这立即构成了人与人的对立关系,我是什么,我有什么需求,我有什么意志,他人也同样具有这一切。我们不知道,这恰恰是最致命的伦理关系,我对待他人和他人对待我,都是完全相同的模式和内容,这就导致人与人的竞争和对立不可调和。因为我们是同样的存在,却又处在不同的生命立场上和生命目的之上,也就是说,对人的理解,反而使我们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天然的隔阂和抗衡的理由。基于生命利益的考量,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成为逻辑的必然。显然,对人的总体认识,是造成人间竞争、矛盾冲突以及毁灭性战争的根源。归纳起来的意义就是:我们看错了人,我们误会了人,我们错误地定义了自己的属性。
生命的人绝不是我们感知到的人,这就是说,我们的存在需要的不是生命的人而是感知的人。感知的人是什么?感知的人就是我们自己的存在,也就是我们通过感知他人获得自己的存在感。这并不费解,因为我们无法感知自己,我们感知他人就是在感知自己的镜像,我们通过他人来印证自己和印证一切,我们通过他人来肯定自己和获得自己的属性。在感知伦理中,人是什么?人是感知体,人必须在感知运动中存在,人必须与感知对象互动存在即同时存在。如果将人从感知运动中分离,人不会存在。这样定义人,人的意义大变,自己与他人互为感知体与被感知体,人与人的关系是感知与被感知的关系,绝不是生命与生命的相同性的对立关系。自己与他人永远处于不同的位置,正是这种位置的互动与互补关系,人才离不开他人的存在,人必须相互依赖性存在。感知伦理关系中的人再也不是生命伦理关系中的人,人的性质变了,人与人的关系变了,人间世界的存在形态就完全不同了。
这才是我们感知的人,我们理解了人的存在属性,也就理解了他人,更理解了自己。在感知伦理逻辑中,怎么对待他人就是在怎么对待自己,因为他人作为感知对象将一切反馈给自己。就跟镜子将你的影像如实反映给你一样,人与人还能分出彼此吗?人与人还需要有不同的利益吗?人与人还会有不同的存在目的吗?人间社会还会有无穷无尽的矛盾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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