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必看2021年最新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规定!(值得收藏)(4)

2024-01-13 来源:飞速影视
(1)军改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预留职数、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安排军转干部增加的非领导职数实行单列、专用。
(2)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转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但应有一定比例安排领导职务。其他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3)要把师团级职务军转干部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有计划地选调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4)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 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 年的军转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5)对专业技术军转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转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文件链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 号)、《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 号)
8、关于政法部门接收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有何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法部门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工作,国家在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政法部门通道上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其中主要有以下四项:
(1)科学编制政法部门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计划。军改期间,政法部门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数的30%。
(2)建立军事法官、检察官转任地方法官、检察官衔接制度。对列入军转安置计划的军事法官、检察官,根据其在军队从事的工作和担任的法官、检察官职务,按照有关规定转任地方法官、检察官,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对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和曾任军事法官、检察官的军转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安置到法官、检察官岗位或者安置到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岗位。(直通车)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