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缝隙里前行的广州十三行

2024-06-17 来源:飞速影视

历史缝隙里前行的广州十三行


在100多年前的广州,有这样一个商人群体:他们被西方认为是18~19世纪世界上最富有的商人,手中掌握的财富连政府都要眼红,以至要勒令他们代缴战争赔款———这就是被称为帝国商行的“广州十三行”。
提起闭关锁国,我们往往想到的是清朝。其实,明朝时已经有端倪,并开始大规模实施海禁,洪武七年,也就是说1374年,明朝当局就下令撤销了自唐朝起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宁波)、广东广州三处市舶司。到后来,发展成为海禁政策,规定人民不但“片板不许入海”,甚至民船造得稍大一些就是违法。清朝不仅继承了海禁的做法,还颁布“禁海令”和“迁海令”,沿海地区经济一落千丈,倭寇横行。
禁海和通商并不矛盾,只是不允许私人行商罢了。清廷法令规定,外商船只不能直接驶入广州城,想居留广州(非广州城内)只能在冬季贸易区。远航周期太漫长,广州冬季贸易季结束后,洋商一般会选择在澳门度过剩下的日子。
在清政府开关初期,接待西方商船的制度流程极其混乱,遇到大量船只到来,经常手忙脚乱,将洋船堵在港外。广州珠江岸边便冒出了大量的牙行,他们用“搬砖”的方式,帮助外商货物集散。1685年清政府再度开海贸易,分别在广州、厦门、定海(属宁波)、上海设立粤、闽、浙、江四海关;1686年春,广东官府招募了十三家较有实力的牙行经纪人,与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并代海关征缴关税。
西方商船到中国南岸通商,抵达的第一站是澳门。在澳门引水后一路往上至宽阔的珠江入海口行驶到虎门。虎门是广州城第一道抵御外敌的军事防线,海峡两边均筑有炮台等防御工事。过虎门海峡后,洋商船只需在广州城下游约12英里处的黄埔下锚,卸货到更小的“官印船”运送至广州。普通的洋商船员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黄埔锚地度过,偶尔有一两日可以去广州十三行游玩,洋商上岸的活动均受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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