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终于宣判,一褒一贬中满是法律与人心!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网友@云之仲佐说:“世人都知道刘鑫(刘暖曦原名)没有良心,可惜法律不会惩罚缺德。”但如今,随着法槌的落下,这个距离江歌遇害1894天的判决,终于到来了。
有人不解:为什么过去这么久,还有这么多人关注江歌案?
因为江歌案不是普通案件,它的走向拷问着社会良心、公序良俗。多年来,人们一直翘首以盼,期待正义降临。
而今,判决终下,大快人心的同时,小蓝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运用法律思维,重新复盘一下整个案件。
案件回顾(来自澎湃新闻)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15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2021年12月27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曾发开庭传票传唤江秋莲,称该案定于12月31日上午开庭宣判。
在原定的宣判日期前一天,2021年12月30日晚上,江秋莲和代理律师黄乐平接到城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通知称,因审判长身体不适,该案原定的开庭宣判暂时取消。
2022年1月4日,澎湃新闻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她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将于1月10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2022年1月10日上午8时32分,江歌母亲来到庭审楼,她表示,9日晚上自己休息得很好。同时,她再次感谢了广大网友对本次事件的关注。此前,她曾表示,将在宣判后去江歌墓前宣读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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