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箴|葛平亮: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写在“师箴”之前
“教授即是大学”,这是诺贝尔奖得主拉比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教师是一所学校的灵魂,他们的品德和思想,时时通过他们的言谈举止,润物无声地影响着一代一代的学生。而一所学校教师的品格和气质,更会在各个层面上代表着这所学校的精神风骨。
法大之所以为法大,正是因为法大拥有一批师风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的教师,今天我们将这些老师们曾经对学术、对人生的思考,重新整理,凝练成全新的“师箴”栏目,希望更多的法大人,能够从这些师者的话语中,获得共鸣、获得启发、获得力量。同时也希望更多的法大教师,通过“师箴”栏目与大家分享所思所感,凝练人生精华,诉说生活感悟,我们期待您的关注。

师箴|葛平亮: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师者介绍
葛平亮,山东莒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获法学学士、比较法硕士、德国法学硕士和德国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公司法、破产法和德国私法。讲授商法总论与公司法、破产法和鉴定式商法案例研习等课程。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句名言来自拉丁文谚语“Amicus Plato, sed magis amica veritas”,其英文含义是“Plato is my friend, but the truth is more my friend.” 希望同学们在大学期间能与老师为友,与书籍为友,与真理为友;能够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只向真理低头。
所授课程的学习方法和理念
兴趣是最好的导师。不同于民法,作为商人之法的商法天然地远离学生们的生活和视域范围,商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等众多商法上的身份以及融资、收购、上市、破产等众多商事实践都只存在于同学们的想象之中,学习商法需要发挥同学们的想象力。
为了让同学们在学习商法时,拥有如同学习民法时的“沉浸式体验”,我会特别强调并在具体制度中展示商人的智慧和商法独有的精神,为“沉浸的想象式商法学习”创造一个支点。我会讲授一些制度的历史发展,融入社会理念和伦理精神的变迁,使同学们透过历史理解和掌握商法规则。我会尝试将某个商法规则放到商法或私法体系中讲解,使同学们把握制度的体系脉络。我也会介绍一些典型案例,分析争议背后的学术问题。借助这些尝试,希望能给予同学们产生学习商法兴趣的不同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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