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又来了!想拆迁不吃亏,征收方上门,记住必问这5个问题!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本文作者:谢春龙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征地拆迁里的门道儿还要说吗?
该说的,上一次,上上一次,我早就说过无数次了。
不说了吗?
它跟你较劲似的,愈演愈烈。
各地违法拆迁、逼迁、压低补偿、不给补偿,甚至还闹出过人命,层出不穷。
都是惹不起的主。
咱农民朋友遇到拆迁,本来是生活变好的机会。
没成想,麻烦不断,最后落了个满肚子委屈:“亏了,亏大了。”
临了,还得忍气吞声。
那怎么办?
您就得时常多关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我们每天都有征地拆迁的知识给您普及,提前了解,看的多了,自然就懂得多了。
这不,我今天又给您带来几条干货,凡是正在面临拆迁或是未来将要拆迁的朋友,您不光要看完了,还得记住了。
做个明白人,征收方花活再多,也“套路”不了咱们。
想要在征地拆迁中占据主动,不吃亏,在征收方上门时,您就要记住问清楚以下5个问题!

干货又来了!想拆迁不吃亏,征收方上门,记住必问这5个问题!


第一、征收主体是谁?


我国只有国家机关才有征收土地的权利,因此,国家机关才是征地拆迁的主体。法律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就是说,房屋的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从发布征收决定、征收土地预公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集公众意见等一系列的征地法定程序工作,都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诸如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等都无权进行房屋征收。
此外,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征收主体和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搞混了。法律规定,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来确定的,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机构。但房屋征收工作不是一个小工程,涉及人力物力非常大。为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繁琐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且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必须是非营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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