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又来了!想拆迁不吃亏,征收方上门,记住必问这5个问题!(2)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打个比方,说通俗点,房屋征收主体就像是一个公司里的董事长,是负责征收工作总体统筹规划的,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就是打工者。咱们只要搞清楚了这个大领导是谁就行。日后万一出现纠纷,直接告他就没跑儿了。
所以,您首先一定要问清楚了,征收主体到底是谁?政府还是开发商呢?!

干货又来了!想拆迁不吃亏,征收方上门,记住必问这5个问题!


第二、征地干嘛来了?


在征地拆迁中,通常情况下都是为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征收,简单点,也可以说成就是政府的征收行为。但在实践中,就有很多人打着公益性征收的名义实施非公益拆迁行为,这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了。
在法律上,征地拆迁并没有明确对公益性与非公益性两者的区分。但现实中,政府征地也不一定都是合法合理的,在一定程度上为了防止政府公权力的滥用,避免政府随意征地的行为,出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才更能使被征收人信服,也能证明征收行为是合法的。
其实,无论什么用途的征地行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都必须公平公正,不能因为政府征地用途的不同,就给予被征收人有失公平的差别对待。
最新发布的《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中,也明确界定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也就是说,政府进行征地的前提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进行,如果不符合的,咱们被征收人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所以说,当征收方上门时,咱们还是要提前问好了,您这征地是干嘛来了?是公益还是非公益?!

第三、征地公告发了吗?


征收方下发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拆迁法定程序中最后重要的环节之一。征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征地的位置、面积、征地时间、征地补偿以及安置标准等等,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征收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征地公告中的征地补偿内容是对咱被征收人最重要的,被征收人看到公告后不满,就可以及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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