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割与宦官(15)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笔者以为,以下两条史料远比上述坚实,可作推论的基础。
彭韶(1430-1495),侍宪宗、孝宗两帝,官至资善大夫、刑部尚书,卒谥惠安,赠太师太保。《明史·彭韶传》云:“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明年正月,星变,上言:‘彗星示灾,见于岁暮,遂及正旦。……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利源兵柄尽以付之,犯法纵奸,一切容贷,此防微之道未终也。’时方召为大理卿,帝得疏不悦,命仍故官巡抚顺天、永平二府。”彭韶是出名的敢言者,曾因谏言两次被皇帝下狱,所幸被言官救出。有此经历,他言之诤诤上奏的宦官数量,不可能无根据。该奏可以帮助我们确认:成化二十年(1485年)有“数以万计”的宦官。
陈洪谟(1474-1555),曾任漳州知府、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政声甚好。所撰《继世纪闻卷五》(记述当时政务、吏治、边疆等事的笔记,嘉靖初年完成)中说:“是年(正德十六年)工部奏巾帽局缺内侍巾帽靴袜合用紵丝纱罗皮张等料,成化间二十余万,弘治间三十余万,正德八九年至四十六万,及是年至七十二万矣。”按照工部奏,从成化年间到正德十六年,在内侍,即宦官巾帽靴袜上的开销上,增长了3.6倍。
彭韶奏中云“内臣数以万计”,我们姑且理解为10000-11000。假设“内侍”开销增长与宦官人数增长成正比,乘以3.6倍,得到正德十六年(1521年)的宦官数字:30000—36000。
笔者找不到明代明确记载的宦官数字,以上是从上述两条史料做出的推论。这当口得到了老友李宝臣先生的指教。他对其曾经发表的文字稍作补充和加工,发给敝人,如下:
记录明宦官数量的著作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清朝的,无论官方的说法还是孤忠遗民的著述,都将数目做大以彰其政弊。最具代表就是清圣祖的明后宫太监十万、宫女九千;二是明本朝官员与文人的记录。他们厌恶太监,在批评宦官干政乱政与靡费国家财政时总是要夸大宦官群体的规模,使用的数万之类的数字绝非统计意义上的。三是宦官系统以及与之交集过事的朝廷衙门的文件。这才是考察明代宦官数目最重要的资料。明代宦官人数大抵在11000人到16000人之间变动。太监不是每年都补充的,间隔较大,且不固定,视减员状态与补充需要而由皇帝或权阉决定,间隔短的一般五六年,长的十几年。在此,摘录两组数字以作参考:
“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内(供用库太监梁政报告):在京领饷的太监为15000余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十八)。嘉靖八年司礼监呈报12639人(梁材《复议节财用疏》,《明经世文编》卷一百零二)。嘉靖十五年补入3455人(《明世宗实录》嘉靖十五年六月壬辰条)。三年到八年,间隔五年,太监减员在2500人左右。平均每年减员约在500人上下。再到十五年间隔七年,进一步减员当在3500人上下,恰好补入3455人以维持八年的人数。太监总数在13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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