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计是否已经穷尽?回看逻辑流推理发展史(上)(4)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当然,短篇时代绕不开的作品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自称擅长使用“演绎推理法”来进行破案,作品中也有一定程度的逻辑流(甚至要高于其他非逻辑流作品),但归根结底,福尔摩斯的故事还是偏冒险的故事。这是在当时更为流行的推理小说形式。
我们不谈《冒险史》这个名字,光从后期福尔摩斯(1921年之后)的标题《The Adventure of the ……(关于……的冒险)》,就能看出作者的创作旨趣。

诡计是否已经穷尽?回看逻辑流推理发展史(上)


《神探夏洛克》剧照。
不过在福尔摩斯和华生握手后,就推理出他来自阿富汗,以及每次见到委托人后都会炫技般指出对方的职业,应该是我们大部分读者第一次真正见识到“逻辑流”的魅力所在吧。
辉煌:长篇时代
1920年,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把推理小说带到了全世界。而在推理小说内部,一场重要的进化正在发生——长篇时代来了。
我们在专栏中无数次提到过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它是伴随推理小说长篇化而来的第一个高潮。无数经过短篇推理小说熏陶的年轻作家开始拿起笔,写出更为复杂、奇诡和多变的推理小说。当篇幅拉长后,小说的人物也愈发丰满,主题越来越深刻。
推理小说长篇化的最大受益者,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她娓娓道来的叙述风格、作品中复杂又难解的人情纠葛,就非得用十几万字才能表达出最佳的效果。
那长篇化之后最受限的是谁呢?我认为就是以安乐椅神探为代表的第一代逻辑流作家们。
安乐椅神探,仅凭口述、报纸报道等,就能推理出案件的全貌,不用亲身去现场,这同时也意味着篇幅写不长。你不可能写一本长篇小说,主人公侦探就在一个场景吧?而且他不去任何现场,还要通过十万字才能破案,是不是看上去也就没那么天才了?
篇幅和体裁的变更,迫使逻辑流推理必须迭代。在奎因出场之前,有另外一位他的美国前辈做出了回应,他的名字叫范·达因。
因为生了大病,范·达因必须卧床静养,为了消磨时间,他阅读了两千本推理小说,并于1926年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作品《班森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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