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类罪辩护基本方法(2)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第一部分 对刑事辩护的反思与重构引发的所思所想
(1)第一个问题 知识结构决定了辩护技能的短板是客观存在的
我们首先要反思一下自己的底层逻辑构建,然后我们再去找我们在毒品犯罪辩护里面需要从哪些路径出发,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使得我们的辩护是有效辩护,甚至是有效果的辩护。那么,我们反思什么?就是我们存在什么样的技能短板?我们来到课堂里头,无论是法学大家传授,还是大家从书本中汲养,我们学到的是什么?我们学的是法理或者是教义,学的是法律专业的一些基本知识,虽然偶尔间我们也有法律诊所教育来进行案例的演练,那么这样的课程整合是否就我们带来未来从业的技能呢?是否就培养了从业所需要的辩护逻辑呢?我个人认为不是。
因为我们只读懂了法理,只考量了教义层面的法或者法解释层面的这些东西。那么,通过我们的演练,通过我们对诊所式的这种教育,是不是也就获得了我们所说的专业技能?我仍然认为没有实操的演练,还是是虚化的,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把辩护所需要的底层逻辑构建起来,还没有把我们从课本、从院校里学到的知识物化为技能,同时我们还有很多知识结构方面的短板没有补齐。
比如说,我们现在一讲到案件事实,就一定会说到证据,因为证据是案件事实的生命,是案件事实的基础,对吧?那么,从法理或者规范层面来理解我这里提到的证据,当然就是我们《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里面所规定的八类法定种类以及它前缀性表述所能涵摄的一些证据,但是,从实然的角度出发,这些证据我们知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如果我们仅仅知道这个是证据,但是我不知道它怎么来的,是合法来的,合规来的还是违法来的,那么,我们就对证据的来源没有得到一个很深层次的一个考量。那么就像摆在我们桌上的一个餐饮,我们看到的是很能够诱起我们食欲的颜色,色观也很好,但是我们觉得尝下去味道也很好,可是我们知不知道它的来源?如果不知道来源,如果后面的厨师给我们做这个菜的时候,用了一些不好的原料,我们还吃得很香。如果在端盘子的过程中,服务员给我们使用了一些手段让它产生了一些污染,(你要对他态度不好,比如给吐个唾沫。
)我们也看不出来,你吃掉了,我们能认为这个健康的吗?如果用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类比这是一个道理。
同样放到一个案件里面来,这个证据怎么来的?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这个证据,比如说物证摆到这儿,但是怎么来的我们不知道。那么,这个事实依照我们固有的思路或者惯例,认为它是一个很好的菜而吃下去或者我们只停留在对控方指控证据自身的审查判断上,而不去溯源,我们的辩护能有用吗?我个人认为效果不会太好。因此,我们认为无论是法学院的学生,还是我们刑事辩护律师,最起码的要知道这个证据是怎么来的,知道证据怎么来的,你才能知道案件事实是怎么形成的,知道这个案件事实的形成逻辑和形成过程,我们才能从中找出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辩点。那么,证据怎么来的,是不是法学院学的吗?答案不是。对吧?证据怎么来的?是侦查学的内容,是侦查来的,是做这道菜的厨师给我们提供的。因此,我们要知道证据怎么来的,一定要去构建侦查思维。只有这样,才能知道“证据”、“事实”这道菜怎么来的,也就是说要通晓证据的来源是什么,才是刑辩律师的底层逻辑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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