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类罪辩护基本方法(23)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通过以上简析,我们可以看出来同一性认定与同种属认定检验有很大区别,种属鉴定在程序上只有直接检验和评断检验结果两个步骤,种属认定鉴定的对象一般情况下仅有送检的检材样本而没有比对检验样本,当然少数情况下才有取标准样本作为对照和参考。

第六个方面 从宏观方面略谈质证


接下来我们简单说说毒品犯罪辩护质证的问题。首先有一个事情大家要清楚,什么是质证,怎么质证?怎么质证,我们先不谈。那什么是质证呢?质证包括哪些内涵,有人就认为,质证就是说证据存在的毛病,我认为这个也是有道理的,但是我说有道理并不代表这个观点能够全方位、全景的来解读质证这个概念。我个人认为,:所谓的质证是指原告、被告或者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之下,对证据进行说明、辩驳、质疑和评价。这四个方面都是质证必须要做的。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个证据存在这样问题那样问题,观点提出来以后却不评价该证据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并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者采信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既然是质证就要对证据进行说明,然后进行质疑,然后辩驳,然后进行评价。我认为这四个方面要面面俱到一个都不能少,作为辩护律师必须进行全面表达,而不是发表无异议的质证意见或者仅对证据的证明方向发表意见,要做就做精细化辩护,把证据存在问题的所有细节我们都说出来。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到你说出这些证据上存在的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来解读很重要。我个人认为,是用证据规则来解读既规范、又专业、又标准,不知道对不对。比如说最佳证据规则,大家就知道一定是原物原件,对吧?这是最佳证据规则,比如说非法证据规则,一定是侦查机关非法获取的,要排除;比如意见排除规则就是评测性的意见、猜测性的东西都不能做证据是吧?传闻证据规则是指是在法庭之外作出的,在法庭内使用的言辞性证据,具有转述,这种证据的效力远远低于证人法庭审理过程中的直接言词表,在我们国家已经有关键证人到庭、鉴定人等到庭接受质证的规定,落实起来还需要时日,证据规则还包括证据裁判规则、口供补强规则、庭审质证规则、口供补强规则、程序法定规则等等一系列,我们就是要用这些规则来进行质疑的,来挑出证据存在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所法律文本上是有证据惩罚规则的,目前看这个概念是我首次提出来的,全国是我第一个提出来。我的观点是:我们用证据规则去质疑证据。但是我们质疑之后,质疑的结果能不能有扎实的落脚点非常关键,那就是一定要把对证据效力的评价得出一个确实、可靠的结论,告诉法庭控方所举证的证据不能被法庭采纳,因为什么,我们要把理由告诉法庭。用证据规则作为手术刀去解读证据,用证据惩罚规则去惩罚证据,使得证据失效而不被采纳。通过梳理我把证据惩罚规则的规范体系总结出来了要是把这些总结出来:第一层级《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是非法证据,这个是分别散见于2010年排非规定,2017年排非规定,2018年排非规程和《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这里面条文规定的是不能做证据使用,这主要的是指言词性证据,也就是主观性证据,既涉及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也涉及到被害人的陈述,更涉及到证人证言,这是惩罚规则第一类;第二类不得作定案根据,主要是物证书证存在重大瑕疵,可裁量排除的,可裁量排除就是物证、书证有瑕疵,如果不能补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的这是一种可裁量排除,第三类是2018年修改刑诉法以后的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不得做定案根据的情形,主要是指通过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等程序获取的证据,未经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辨认的,因为没有与行为人、案件事实建立起来关联性,不得做定案根据,这是第三类。第四类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是鉴定意见类的证据,我们可以看到死刑证据规定的24条和最高院新的司法解释的第98条,它分别列了9类不得做定案依据的,我们一定要逐项检验和审查。还有最后一类,是我个人总结的,就是定罪证据确实、充分,量刑证据存疑这一类,主要是指物证、书证有瑕疵对认定案件事实影响不大的情形,从证明标准入手请求法庭予以量刑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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